政府文件
关于调整西江端州区三榕港码头至龟顶山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端府通〔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西江端州区段于2019年划定了河道管理范围线。为推动划界成果不断完善,对标水利部和广东省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新规范,适应堤防管理新要求,我区对西江端州区三榕港码头至龟顶山段河道管理范围界线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界线调整范围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河段为西江端州区三榕港码头至龟顶山段,均为有堤防河段,河段长3.62km。划界标准为:以景福围堤防现状背水侧堤脚线为基准线,基准线外延20m划定为河道管理范围。
二、管理要求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挖窖、葬坟、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活动。
三、其他说明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标准,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西江端州区三榕港码头至龟顶山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