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肇庆市端州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积极推进我区审计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由于经济下行形势仍然持续、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加大、支出压力不断增加等多重因素带来的困难挑战,区政府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19万元,同比增长3.09%,税收占比为67.6%。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进一步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2020年回收存量资金10698.93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 2020年区政府在过“紧日子”方面贯彻落实“压一般、保重点”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全区一般性支出总额为23765.38万元,同比压减了10.14%。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事业支出,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年民生类支出20.51亿元,同比增长16%。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成效凸现。继续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力度,推进预算项目库管理,逐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评审工作,评审涉及24个项目,11个预算单位,涵盖民生、公共管理、基建工程、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四大类型,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区审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强化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工作报告反映的42项问题,已整改到位37项,整改完成率88.1%。通过整改已上缴区级财政7370.5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0.19万元,已调账处理资金1785.92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332.58万元。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应地制定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尚有5项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强化整改跟踪力度。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区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财政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财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组织收入和科学安排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过“紧日子”要求政策措施出台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事项。延伸11个部门单位。据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0706万元,总支出318871万元,结转结余1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9406万元,总支出189184万元,结转结余2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32万元,总支出1021万元,结转结余11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69668万元(含上年结余39742万元),总支出3187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779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区财政局没有按规定将上级提前下达或告知的转移支付资金11764.87万元足额编入年初预算。
2.预算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区财政局没有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二是将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围,造成多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3万元。三是区财政局和区资产中心未按规定及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非税收入缴入国库,造成少列2020年预算收入2941.98万元。四是区财政局通过预拨方式无预算、超预算拨付区教育局、区土储中心及三榕管委会等单位的项目资金6066.01万元。五是区财政局超标准拨付区代建中心代建管理费9.36万元,且在区代建中心未能完成代建任务情况下,区财政局也没有按规定对其代建管理费进行扣减。
3.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区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等单位对项目部分绩效目标未按要求具体量化,存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未设置可量化反映指标内容的指标值,并在第三方机构评审指出后,相关预算部门仍没有修改完善。二是项目入库不规范,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区商务局等7个单位在部门预算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时没有细化至二级项目,涉及项目9个。
4.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区社保局编制集体补助收入预算时,执行的计算标准错误,应以村委会承担金额计算(标准:165元/人/年),该单位错按市财政的缴费补助计算(标准:35元/人/月)。二是区社保局编制2020年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的预算时,未能准确计算年内到期的3笔定期存款利息收入755.43万元。三是区财政局未及时足额拨付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资金缺口补助,涉及金额2200万元。四是区社保局审核把关不严,抽查发现区社保局存在多发放失业待遇和多核定失业保险领取月数的情况,其中多发放失业待遇人数9人,金额合计5.5万元,多核定失业金领取月数1人,涉及金额0.28万元。五是未按规定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造成少收利息10.61万元。六是区房管所、黄岗街道水利水电管理站等12个单位未按规定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清算工作,完成清算后应支付省属基金、区财政和上述单位金额合计8574.91万元,涉及人数1707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组织对52个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52个区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指标数149285.75万元,预算调整后指标数290984.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数284005.52万元,当年财政返还额度11011.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数282177.55万元,平均预算支出执行率95.64%。重点对区城综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土储中心、区信访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十个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涉及资金总额39695.56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有2个单位违规将项目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基本户,涉及资金85.46万元;有2个单位挤占专项支出列支扶贫、创文、慰问及保安保洁劳务等费用,涉及资金9.89万元;有3个单位决算报告编报事项不准确,涉及资金971.68万元。
2.财政资金收支及管理方面。有26个区一级预算单位和40间区直学校未按规定将利息收入共83.78万元及时上缴财政;有1个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未经班子会议决策后实施,涉及金额7.2万元。
3.存量资金方面。有33个单位未及时将历年社保机构核拨的生育津贴退回财政,涉及资金294.83万元;有1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超过二年以上的财政结余资金,涉及资金159.68万元。
4.政府采购方面。有5个单位购买打印机、复印纸、法律服务等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涉及资金8.26万元。
5.资产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报废资产未及时销账,涉及金额106.51万元;有2间区直学校的教学楼、土地等资产未及时列入会计账反映,涉及金额43.55万元;有2个单位的新增资产未及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涉及金额39.05万元;有5个单位的固定资产信息系统金额与会计账金额不一致,涉及金额77.18万元;有2个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9.51万元。
6.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有1个单位的接待费会计报销凭证不完整,支出未附接待报销清单或接待清单未列明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涉及金额24.49万元;有1个单位超标准列支住宿费,涉及金额0.26万元;有14个单位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等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导致少反映上述相关费用共73.02万元。
7.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有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登记的信息以及车辆使用记录不完整。
8.财务管理方面。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49.95万元;有7个单位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列支差旅费,涉及金额8.41万元;有1个单位工作经费(餐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报销凭证仅有报销审批单、发票,未见每笔餐费支出的具体人员名单和次数等佐证资料,涉及金额17.31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实施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和2018至2019年顾问团经费等绩效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政策落实。截至2020年底,我区共收到新增财政资金33287.92万元,截至2021年1月底,已全部支出。
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单位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加强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审计指出了部分单位存在虚列支出的问题,涉及金额316.4万元;2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金额5800万元;另外,审计过程中也发现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不规范等问题。截至2021年1月底,有关单位已通过加快拨付等方式整改316.4万元,促进2个进展缓慢项目加快推进,并对监控系统数据进行了修正。审计指出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2018至2019年顾问团经费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8至2019年顾问团经费绩效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涉及13个单位,36个重点课题任务。截至2020年底,区财政局共拨付顾问团专项经费124.9万元至区人社局,支出共计113.81万元,结余11.09万元,已退回区财政局。审计结果表明,该专项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较好,有关单位基本能够完成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建立顾问团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顾问团办公室仅以《通知》形式印发年度课题计划以及经费安排意见,没有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内容,也未能及时跟进顾问对口联系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对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等环节没有加强监管。
2.顾问团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区文广旅体局将2018和2019年度顾问团日常工作经费拨付至顾问个人账户,用于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未取得相关支出依据,金额合计1.2万元。
3.部分顾问团专项经费闲置在对口联系单位账户,涉及金额19.5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10个单位在2018和2019年度顾问团重点课题(服务项目)等任务结束后,仍有19.56万元经费结存在单位账户尚未使用。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河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一)河长制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期间端州区河湖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和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通过建立区、街道、居委会三级河长体系和出台相关实施方案等措施,基本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和约束性任务指标。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和工作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部分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不到位,存在巡河时间过短、巡河时间和巡河历程明细不匹配,以及巡河次数达不到规定的巡河频次的情况。二是区河长办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公布的河湖长名单公布未能及时调整更新。
2.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区水利局河长制湖长制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金额20万元。二是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区水利局将用于河长制和河湖管护工作,以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聘用人员补贴、奖金等方面,金额合计13.89万元。三是区水利局未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涉及金额1.45万元。
3.水资源保护方面。一是区水利局未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二是区水利局未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对于取水许可证已到期的单位仍继续取水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三是区水利局未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出台节水管理办法来推动节约用水工作。
4.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主要河涌水质改善效果不显著,2018-2020年6月端州区西排渠、跃龙涌水质类别均为劣V类水体,且全市水质排名靠后。二是区住建局未建立治理黑臭水体长效机制。三是睦岗街道办事处未及时整改违法用江水洗车。
5.水生态修复和水安全保障方面。区水利局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完成率偏低。截至2020年9月底,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仅完成2020年任务指标的41.59%。
6.其他方面。2019年度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工作测评发现“无开展规划审批决策、落实‘四定’情况相关资料”的问题未完成整改。
(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期间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基本能按照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的相关法规建立制度和履行监管职责。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危险废物综合管理方面。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端州分局监管不到位,存在有2家危废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140家产废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向环保部门备案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及有132家企业(单位)没有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登记的问题。二是区卫健局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存在有14所医疗机构未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报环保部门备案、部分危废产生企业(单位)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或台账登记不准确、1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2天、睦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签订的合同未按规定注明11个农村卫生站的名称及内容、有2所卫生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涉及金额1万元,以及有5所民营医疗机构未按规定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问题。
2.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一是区城管局未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未能按规定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运。二是区城综局未及时制定餐厨垃圾联单制度或信息化监管措施。三是区城综局未及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制度。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对促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3个方面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就业优先的决策部署,推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区人社局未按规定安排困难退役军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三是区人社局对部分就业创业补贴的审核超出规定时间。四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35.94万元。五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及时设立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担保资金。六是区人社局未及时制定疫情期间稳企稳岗就业补贴线上办事指南。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走访企业、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我区企业稳定发展。
(三)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通过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加快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手段,落实财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度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能履行自身职责,贯彻落实医疗系统相关政策,推动我区医疗事业发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医疗收入和支出方面。有6所公立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规定,涉及金额 8.75万元;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不真实,监控设备改造结算书约定支出税金与发票实际支付税金有差异,涉及金额0.19万元;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完成国家药品约定采购量;有1家公立医院的药品和卫生材料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不符合规定;有1家公立医院的部分工程款支出未按规定经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涉及金额140.92万元。
(二)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方面。有1家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企业与药品备案采购配送企业不一致,涉及金额1.06万元;有1家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制定大额资金决策的量化标准;有2家公立医院费用报销和设备验收方面未严格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1家公立医院未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未能详细登记该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有3家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不到位,药房信息系统存货结存金额分别与会计账面金额、实际盘点金额均不一致;有1家公立医院和5家社区服务中心存在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出现装修改造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时间早于计划备案时间等问题,涉及金额共233.58万元;有3家公立医院和6家社区服务中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列收入等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黄岗中学重建项目审计,项目总投资5435.8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建程序及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工程施工的现场签证存在手续不齐全、未建立台账、签证不完整和部分签证内容依据不充分等问题。二是部分工程设计变更未按规定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三是工程因学校正常上课、施工方案变更等,导致进度缓慢。四是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妥善保管项目资料,造成施工图纸等资料缺失。
(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一是部分工程内容编制预算时由于套价错误,造成该工程内容的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二是工程结算审核存在重复计算机械费1.31万元、多计工程价款21.76万元,以及部分结算内容与竣工图不符的问题。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编制预算不够精准、审核不够严格、绩效意识不强,导致预算的刚性弱化、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二是部分单位对上级政策措施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深刻,导致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对政策法规研究不够深入,遵守财经法纪意识不强。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减轻我区财政的支出负担。
(三)积极贯彻上级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强化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跟踪监管力度,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落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强化项目建设监督,规范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财政管理行为。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的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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