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项目单位应采取封闭围挡、加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有PVC胶带配料粉尘和有机废气。PVC胶带配料粉尘通过抽风收集引入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单位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双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双龙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双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间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0~80dB(A)。项目采用低噪低振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并加强厂区内绿化带建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东、西、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南面厂界满足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包装袋、建筑垃圾边角料等,应运至环卫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导电胶带边角料、过滤杂质、废原料包装桶(完整原料包装桶、破损不可复用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导电胶带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过滤杂质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完整原料包装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破损不可复用桶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