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有挤塑有机废气、造粒有机废气、破碎废气。挤塑有机废气、造粒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6m稿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到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和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进行排污,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滚轮机、平板机、粒子一体机、磨床、造粒机、粉碎机等,噪声强度约为65~80dB(A)。项目采用低噪低振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并加强厂区内绿化带建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南侧达到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塑料载带不合格品、边角料(废离型膜、纸质载带、塑料载带)、破碎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塑料载带不合格品、边角料(废离型膜、纸质载带)收集后外售到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边角料(塑料载带)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破碎粉尘、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第三方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