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有配料废气、打孔废气、切割废气、倒角废气和有机废气(砂磨/球磨、流延、排胶、烧成、印刷、封端、烧端)。项目位于祥和工业园中产生的打孔废气、切割废气依托现有一期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配料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流延、排胶、烧成、印刷)依托现有一期技改项目“RTO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位于风华电子工业园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烧端、封端)依托现有101厂房的“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倒角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生活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砂磨机、搅拌机、切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约为65~85dB(A)。项目采用低噪低振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并加强厂区内绿化带建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可回收)、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不可回收)、设备清洗废水、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可回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可回收)、设备清洗废水、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