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肇庆市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肇庆市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确保增设电梯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我区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肇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借鉴省内先进城市“联合审查-免于许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实施《肇庆市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任务
通过建立各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简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完善公示意见的协调机制,有效化解邻里矛盾,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五个部分,涵盖四个章节及附则,详细明确了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其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申报流程、公示意见协调和项目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工作方案》着重提出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工作过程中,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作为窗口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将材料分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结束后统一反馈意见给申请人。此举厘清了上述各部门在增设电梯申报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和责任,有助于提升民生服务质量和有效反馈处理。
同时,为切实推进增设电梯的公示意见协调工作,积极化解增设电梯项目相关主体的矛盾争议,针对相关主体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聚焦增设电梯矛盾大、协调时间长的难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街道协调-社区调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调和剂”作用,力求实现各方意见的统一。
四、利企惠民措施
通过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查、统一反馈”机制,实现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相比原有的繁琐审批流程,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审查和加强沟通,减少了群众因加装电梯诉求难以解决多头跑等痛点。对于矛盾化解也明确了相关服务举措和处理途径,帮助申请人协调邻里分歧,降低项目推进阻力,后续强化施工和监理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居民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减少业主之间的冲突和社会矛盾激化。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将原有的繁琐审批流程优化后改为多个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审查,有效针对解决增设电梯存在难题,并实现“免于许可”式管理。
(二)责任分工明确,由属地街道办作为统一受理窗口,并细化各部门在审查和监管中的具体职责。
(三)新增“街道-社区”两级调解程序,矛盾的前置化解,弥补此前对异议处理缺乏系统安排的不足,有效避免调解时效长,容易引发部分急切增设电梯业主通过各类平台进行投诉、信访、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增设电梯事宜,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和违规处置,与备案审查形成闭环管理,较以往更严更实。
六、注意事项
(一)《工作方案》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肇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表决要求”是指:本单元(梯间)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需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以及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二)在取得属地街道办事处备案意见后,申请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并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则需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对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于未依法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备案意见而擅自增设电梯,或未按照已通过联合审查的增设电梯方案进行建设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违法建设处理。对于未依法取得合格有效监督检验报告的电梯,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七、解读部门
《工作方案》由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会同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附件:肇庆市端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工作方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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