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肇庆市端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肇庆市端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不断健全和强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结合端州实际,组织修订《肇庆市端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为全面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森林火灾应急能力体系,提升森林火灾应对能力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区域生态安全,特修订《预案》。
二、制定依据
《预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肇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目标任务
本《预案》没有设定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四、核心内容解读
《预案》共分9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指导思想与核心依据,界定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细化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分级对应规则。
(二)主要任务。聚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核心目标,明确组织扑火行动、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转移关键物资、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重点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详细规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组成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扑救指挥的责任主体及层级指挥关系,构建现场指挥部与后方指挥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专家组在决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四)处置力量。确立“专业队伍为主、多方力量为辅”的扑火力量组成模式,明确力量编成(分三个梯队)及调动程序。
(五)监测预警。构建以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的综合监测体系,明确森林火险预警分级标准、发布流程及对应的前置响应措施。
(六)应急响应。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分级响应,依据火灾严重程度、发展态势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划分为早期处置及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明确各级别启动条件与指挥层级;二是响应措施,细化不同响应级别下的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安置、医疗救治、重要目标保护、信息发布、火场清理与移交等具体操作要求;三是启动与终止,规范响应级别调整、启动及终止的权限设置与操作程序。
(七)应急保障。从运输保障、航空消防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保障、气象服务保障等维度,明确支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的各项配套支持措施。
(八)后期处置。涵盖火灾损失评估、火案查处、灾后恢复重建、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关键环节,确保火灾事后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九)附则。对《预案》的培训组织、演练开展、日常管理与动态更新、专业术语解释、解释权限部门及正式实施时间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预案》属于应急管理类工作方案,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事项。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增设主要任务,明确处置核心职责。《预案》新增“主要任务”章节,系统梳理应急处置核心职责,具体涵盖组织扑火行动、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任务导向与工作聚焦。
(二)优化组织体系,强化应急指挥机制。在组织体系章节中补充应急响应组织相关内容,同时将原预案中其他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调整至附件,使正文结构更加紧凑、层次清晰。
(三)细化应急响应,突出早期扑救原则。在应急响应章节对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进行了细化,并补充早期处置环节,强调火灾发生后,属地镇街半专业队伍及村居群众扑火队伍须第一时间开展扑救,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力争将火灾控制在初发阶段,防止火势蔓延。
(四)更新火险标准,保持法规统一衔接。依据最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822号),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判定标准进行同步修订,确保与国家级法规分类保持一致,提升《预案》的规范性与权威性。
七、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端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4年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肇庆市端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端府办函〔2024〕16号)同时废止。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