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肇庆市端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修订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稳定,端州区组织修订了《肇庆市端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一)适应应急管理发展新要求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落实上级应急预案最新精神的需要。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健全新时代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2026年1月,肇庆市印发了修订后的《肇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级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我区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区级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区级层面部分部门的职能职责作了相应的调整和优化,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对区级层面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的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指挥协调。
(四)适应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的需要。对标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的灾害应对新模式要求,进一步细化救助措施、健全救助机制。针对启动条件过高、响应滞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启动条件,强化与市级应急响应的协调联动,以及与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协同衔接。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街道自为战”“社区自为战”的能力。
二、政策依据
《预案》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肇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肇庆市端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三、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我区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端州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区级救助工作。当相邻区域发生自然灾害并对端州区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可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五、主要框架与核心内容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结构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节内容。明确了《预案》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水平,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级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三)灾害救助准备。明确各涉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值守,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灾群众,提前预置救灾物资装备力量,做好各项救助准备措施。当险情出现时,依据预案的授权和流程,由街道主要领导、社区信息员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多部门联动,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高效处置。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着重从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两个层次展开,明确了灾害信息报告的时效要求、报告原则、报告制度以及灾害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渠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和规范发布。
(五)区级应急响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Ⅰ级响应级别最高。明确了各类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各部门职责与响应措施、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响应终止等内容。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等级,确保响应启动科学、措施有力、终止及时。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提出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三项内容,明确灾害救助后的救助对象、标准、资金保障和工作流程。过渡期生活救助主要保障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明确财政、应急、住建等部门工作职责;冬春生活救助解决当年冬季至次年春季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
(七)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联动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十个方面的保障要求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区一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点,完善管理调用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后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在24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和安置。
(八)附则。主要明确了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六、重点举措与突出变化
(一)进一步优化响应条件。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新增“会商研判可能出现”重特大灾害损失的情况,也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适当降低Ⅳ级响应启动条件,为救灾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实现早响应、早救助。
(二)进一步细化响应措施。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工作措施,明确灾情统计、款物下拨、力量投入、群众安置、秩序恢复、设施抢修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灾害救助工作全域覆盖、有章可循。
(三)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明确区减灾办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协同衔接。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对已启动区级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加强与市级、街道的上下衔接。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规范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程序、内容范围、时限要求、报送频率等,明确相关涉灾部门及时向区减灾办报送灾情信息。明确会商研判、预警预报、应急值守、物资准备、实地指导、情况通报等重点环节工作要求。
七、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预案》不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指标数据,重点在于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长效保障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本《预案》,结合端州区自然灾害发生的具体特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预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完善,确保预案始终适应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本《预案》由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印发的《端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端府办函〔2020〕104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部门与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肇庆市端州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22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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