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肇庆市端州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肇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对《肇庆市端州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端州区于2021年9月印发了《肇庆市端州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端办字〔202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行至今,成效良好。近年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形势和工作要求不断变化,市对线上竞拍交易限额和交易程序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在《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也陆续收到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竞投意向人等各方反馈意见,反映《暂行办法》审核流程较长、审核材料较多,部分程序环节需要明确细化等问题。因此,端州区启动对《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三)《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五)肇庆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肇庆市《规范全市集体产权交易程序的工作指引》。
同时参考借鉴了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等地方先进经验。
三、目标任务
通过修订《暂行办法》,调整线上竞拍交易的限额标准、调整交易程序、适当优化资产交易审核条件和流程,简化审核材料内容等,实现资产交易流程最优化、审批材料最简化、交易成本最小化,进一步规范端州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行为,确保资产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维护村改居社区和谐稳定。
四、主要内容
本《交易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七条,以规范集体资产交易为核心,构建“总则--机构职责--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监管--附则”的框架。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交易类型、资产范围及交易原则等。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第三章《交易方式》明确了集体资产实行分级交易原则,划分不同情形、类别和底价的集体资产具体适用对应的交易方式。第四章《交易程序》重点明确了竞投类集体资产交易的一般交易流程,并逐一细化完善每一个程序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第五章《交易监管》明确了交易全流程监管机制,包括现场监督、档案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合同履约管控及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失信惩戒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单位以及施行日期、有效期等,并同步废止了原《暂行办法》。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交易办法》明确规定集体资产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所有集体资产实行分级公开交易;明确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编制交易方案时不得设定影响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不得为特定竞投人量身定做、设定排他性条件;交易后集体经济组织无正当理由未经协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双倍返还交易保证金给竞得人;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竞投人、中标人或特定意向人在集体资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约束惩戒机制等,切实为参与集体资产交易的企业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有效维护广大股东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交易办法》与原《暂行办法》相比,重点修改了以下几大方面:
(一)调整交易限额标准,扩大线上竞拍范围。将实行区级网上电子竞拍交易的标准,由原来标的底价总额5万元及以上或标的物使用权期限3年及以上,修改调整为标的底价总额8000元及以上,集体资产“应上必上”平台电子交易。
(二)调整公开协商范围,规范有序促经济发展。将续约的“规上工业企业”范围扩大到“四上企业”,增加“获得省级以上等级评定的旅游民宿(乡村酒店)”,保障优质重点企业安心生产;增加“公益事业用途”中的养老机构续约,扩大公益事业保障范围等。
(三)调整联审程序前置,完善简化交易流程。在民主表决前,前置了立项申请和审核,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联审联办”前置到立项审批环节;街道交易审核时限提速至5个工作日;交易申请提交材料简化合并为9项;社区自行组织的交易的时限增速至街道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流拍资产进入资产超市条件缩减为流标2次,限时竞投期缩短为48小时;交易结果公示发布提速至2个工作日。
(四)加强交易监管,新增对竞投人约束条款。新增街道派员现场监督社区自行招投标的要求,加强线下交易监管;明晰平台录入和备案存档的要求,新增交易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补充“应公开交易而未公开交易,私自签订合同的”的处理情形,严格监管各类违规行为;增加对竞投人的约束条款,如有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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