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端州区村改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端州区村改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根据《肇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对《端州区村改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作细则》(端府规〔2023〕1号,以下简称《经联社工作细则》)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区农业农村局自2014年印发实施《端州区经济联合社工作细则(试行)》(端农〔2014〕3号)以来,对规范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发挥了明显作用。近年国家、省、市和区内新印发实施的有关制度文件精神与原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有所冲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根据近年上级和区内新印发实施的有关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实际,对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更新。
新修订的工作细则在2014年印发版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制度文件精神和区内实际,更新修订了组织名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干部任期、民主决策程序强调“四议两公开”、进一步细化会议记录填写、清产核资台账、债权债务处理等;整体架构上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定位和相关部门职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职权和权利义务、民主决策程序要求和组织的资产、资金、财务、票据、合同、印章、干部薪酬管理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细规定。
二、文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2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粤财农〔2022〕52号)、《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肇庆市端州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端办字〔2021〕24号)、《端州区“村改居”社区政务、社务管理人员报酬的指导意见》(端农农〔2021〕15号)、《肇庆市端州区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办法》(端农农规〔2020〕1号)、《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程序和日常管理的通知》(肇端民〔2021〕7号)。
三、《经联社工作细则》主要内容说明
《经联社工作细则》共分十一章六十七条。第一章《总则》阐明了细则适用范围,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责,明确经联社管理制度和划拨社区行政运作和公共服务经费、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要求,制订组织章程要求等。第二章《主要职责》明确了经联社的职权、拥有的权利和须履行的义务。第三章《管理机构》阐明了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的具体组成方式、表决方式、主要职责、动员罢免程序等。第四章《民主决策程序》明确了经联社的议事决策基本程序,并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分别列明重大事项、一般性事项、常规性开支的具体民主决策程序要求,并细化各级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的要求。第五章《资产管理》明确了清产核资、资产分级交易、资产出租年限和价格、工程招投标管理、对外投资业务、应收应付款和债权债务管理等有关要求。第六章《资金和财务管理》阐明了经联社财务核算要求,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开支审批制度、收支预决算要求等。第七章《票据管理》明确发票和财务专用收入用途要求、管理等要求。第八章《合同管理》阐明了经联社的合同平台录入、建立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管理的要求。第九章《印章管理》明确了印章统一存放、使用审批登记具体要求、换届印章移交管理等要求。第十章《薪酬和人员管理》结合报酬指导意见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人员的干部报酬和考核、民主评议制度、离任审计等要求。第十一章《附则》对解释部门等其他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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