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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部门人事任免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3 17:44:53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部门人事任免



端州区人民政府任命

彭卫鸿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志锦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承杰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京蕾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简志华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学辉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商务局局长;

梁澄尤同志为端州区睦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麦振华同志为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丽君同志为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程力殷同志为端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小彬同志为端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罗朝英同志为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彬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黄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李丹玉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吴俊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周锦祥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戒毒所教导员;

温东明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黄岗派出所教导员;

麦永华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古塔派出所教导员;

曾肇泉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城中派出所教导员;

郑贵耀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蕉园派出所教导员;

李绍康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大冲派出所所长;

梁凯华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白沙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邵福生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黄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豪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星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傅万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城中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赛品同志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杜桂华同志为端州区储备粮中心主任;

梁伟文同志为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伯略同志为端州区三榕管委会开发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汤锦冰同志为端州区市政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潘冰娟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林松肇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承杰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简志华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丁学辉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的职务;

麦振华同志的端州区档案局局长职务;

徐坛星同志的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澄尤同志的端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莫小萍同志的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兆银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副局长、区禁毒办主任职务;

杜桂华同志的端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严卫雄、莫群忠同志的端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徐婉文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黄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夏东林同志的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烈雄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周锦祥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城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绍康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大冲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曾肇泉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蕉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郑贵耀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白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俊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星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温东明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黄岗派出所所长职务;

麦永华同志的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城中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文常同志的端州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启力同志的端州区民政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启文同志的端州区储备粮中心主任职务;

陈坚同志的端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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