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井是宋朝包拯在端州郡开凿的七井之一(俗称:大井头)。
随着朝代的变迁,明末清初陆续有回族群众围绕包公井而居。由于回民的生活习惯对用水要求相对洁净、故此,在附近居住的汉族群众都十分尊重回族群众的风俗习惯、不在井面及附近洗衣服及洗菜(特别是回族群众禁忌的食品),各家各户都用专用的水桶取水,而且形成了历史习惯。
一直以来回汉群众共饮一井水,共结民族情,从未因用水发生过矛盾,形成了良好的民族氛围。